天津創業環保股份(01065)2026年8月25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同步發布海外監管公告。新制度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內部審計管理制度》(津創業合規〔2026〕44號)同時廢止。 公告顯示,內部審計機構在公司黨委及董事會領導下運作,對董事會負責並向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報告。董事會下設的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審閱年度內部審計計劃、督促計劃執行,並協調公司與外部審計單位的關係。董事長統籌內部審計工作,保障經費與人力資源投入。 新制度明確以下重點工作要求: 1. 內部審計覆蓋內部控制評價、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及財務審閱等。 2. 內部審計機構至少每季度向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報告一次年度計劃執行情況。 3. 每年至少兩次對募集資金使用、重大資金往來、關聯交易等事項進行檢查,並提交專項報告。 4. 對嚴重違法違規及損失浪費問題線索,按權限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 5. 內部審計人員須獨立開展工作並遵守保密、迴避及職業操守規定。公司對內部審計經費實行年度預算保障。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會由9名成員組成:3名執行董事唐福生、付興海(職工董事)、聶豔紅;3名非執行董事王永威、李曉廣、劉韜;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劉飛、王尚敢、薛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