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生物科技(06826)擬實施差異化權益分派:每10股派2.50元,3,848,095股回購股份不參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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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2026年9月13日,昊海生物科技(06826)發布海外監管公告,並披露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就公司差異化權益分派事項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公告要點如下:

1. 差異化權益分派原因 – 公司已先後完成兩期A股回購: • 第一期開啓於2023年,至2024年8月15日累計回購2,015,674股,耗資192,839,755.99元; • 第二期開啓於2024年,至2025年8月14日累計回購1,832,421股,耗資103,905,394.55元。 – 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A股3,848,095股,佔公司總股本228,832,195股的1.68%。根據《公司法》等規定,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潤分配權,故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潤分配需實行差異化權益分派。

2. 分派方案 – 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除回購專用賬戶股份為基數(即228,832,195股-3,848,095股=190,203,760股),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50元(含稅),不送紅股,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 依據2025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上述方案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無需再次提交股東大會。

3. 除權除息參考價格測算 – 以2026年8月20日A股收盤價32.68元/股為樣本,按每股派現0.25元計算,除權除息參考價格為32.43元/股。 – 按「虛擬分派」模型測算得出的參考價格同樣為32.43元/股。二者差異為0,低於1%,顯示回購股份導致的差異化分派對股價影響極小。

4. 法律意見結論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次差異化權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未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公司提醒投資者關注差異化權益分派實施的具體安排及後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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