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寶國際控股有限公司(00336,簡稱「華寶國際」)8月31日公告稱,其附屬公司當日(交易時段後)向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購10項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產品。截至公告日,上述產品合計未到期投資本金為人民幣7億元。
本次認購的10項結構性存款明細如下: 1. 第1、2項:主體為華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認購本金2.2億元,年化回報率區間0.65%–2.25%,起息日為2026年9月2日,觀察日為2026年9月24日,到期日為2026年9月28日,按2.05%年化回報率預估單項利息32.13萬元。 2. 第3、4項:主體為華烽國際投資控股(中國)有限公司,各認購本金4,000萬元,其他條款與第1、2項相同,按2.05%年化回報率預估單項利息5.84萬元。 3. 第5、6項:主體為華烽中國,各認購本金5,000萬元,年化回報率區間0.65%–2.26%,起息日為2026年9月2日,觀察日為2026年9月29日,到期日為2026年9月30日,按2.06%年化回報率預估單項利息7.90萬元。 4. 第7、8項:主體為華烽中國,各認購本金2,500萬元,其他條款與第5、6項一致,按2.06%年化回報率預估單項利息3.95萬元。 5. 第9、10項:主體為廣東嘉豪營銷有限公司,各認購本金1,500萬元,其他條款與第5、6項一致,按2.06%年化回報率預估單項利息2.37萬元。
上述產品均以歐元兌美元匯率為掛鉤標的。杭州銀行將在觀察日比較該匯率相對起息日匯率的94%及106%閾值,並據此確定實際年化回報率(0.65%–2.26%)。所有產品均不設投資人提前贖回權,杭州銀行可在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等情形下提前終止。
公司表示,除本次所列產品仍未到期外,其他向杭州銀行認購的金融產品已全部贖回,並認為此次投資不會對集團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
按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本集團在杭州銀行未到期金融產品的投資總額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該交易性質為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第14.34條的通知及公告規定。公司稱將繼續監控相關投資,並根據《上市規則》進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