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813)發布《關於清盤呈請之進一步資料》公告,披露涉及合計人民幣2,497,885,817元(約24.98億元)的判決債務詳情,並通報公司正在高等法院積極反對相關清盤呈請,同時繼續與呈請人進行和解磋商。
根據公告,該筆判決債務源於中國內地法院就四項孖展信託安排所作出的判決,具體如下:
A. 2025年3月19日,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世茂集團就與蘇州錁茂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福州傲霜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未償債務的差額補足義務承擔責任,未償金額為人民幣616,748,260.15元。
B. 2025年3月19日,同一法院作出另一判決,要求公司就蘇州錁茂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未償債務差額補足義務承擔責任,未償金額為人民幣490,474,353.69元。
C. 2025年5月15日,上述法院判決公司就鄭州豐益置業有限公司未償債務餘額及違約金的差額補足義務承擔責任,未償金額為人民幣547,515,574.35元。
D. 2024年4月29日,該法院判決公司就鄭州豐益置業有限公司未償債務餘額及違約金的差額補足義務承擔責任,未償金額為人民幣843,147,628.66元。
世茂集團透露,按照相關合約安排,呈請人已從主債務人等處獲得包括內地房地產在內的重要抵押品,並通過在內地採取執行行動扣押了更多資產(統稱「擔保資產」)。公司了解,這些擔保資產的處置所得將用於償還判決債務,以相應減少未償金額。
公司表示,已就上述清盤呈請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強烈反對,並正繼續與呈請人進行和解磋商。判決債務的實際償付金額將取決於擔保資產的變現結果及磋商進展。
董事會稱,基於目前掌握的信息,相關清盤呈請在現階段對公司運營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將繼續評估在扣除擔保資產變現所得後的仍未償還債務金額,並適時發布進一步進展公告。
公告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香港結算可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暫停與公司股份有關的服務,包括停止接收股份存入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買賣公司證券需保持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