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杭州泰格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347,以下簡稱「公司」或「泰格醫藥」)在香港交易所發布《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旨在進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強化內幕信息保密及信息披露合規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制度要點如下:
1. 適用範圍 • 適用於公司本部、各下屬部門、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夠對其實施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 • 適用對象包括公司及下屬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企業人員,證券服務機構相關人員等。
2. 內幕信息範圍 • 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重大變化; • 重大投資、資產購買或處置,累計金額超過資產總額30%的交易; • 提供重大擔保、發生重大債務或大額賠償責任等; • 高管變動、股權結構重大調整、股利分配及增資計劃; • 涉及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
3. 登記與備案要求 • 公司須完整記錄內幕信息在籌劃、報告、傳遞、決議、披露等各環節知情人名單,並建檔保存至少10年。 • 內幕信息公開披露後5個交易日內,公司需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送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 • 發生重大資產重組、高比例送轉、要約收購、證券發行、股份回購等十類重大事項時,必須同步製作進程備忘錄。
4. 交易限制 • 可知悉未公開財務信息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年度報告披露前60日、半年度及季度報告披露前30日,以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5日,禁止買賣及質押公司股票。 • 對於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項,自事項發生或決策過程啓動之日起至公開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相關知情人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5. 違規處理 • 違反本制度的人員將被追責;情節嚴重或涉嫌犯罪的,公司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外部機構或個人若違規,公司將向監管部門報告並保留追責權利。
公司董事長葉小平為內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責任人,董事會祕書承擔具體執行職責,審計委員會負責監督制度執行。泰格醫藥表示,將繼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香港、內地交易所相關監管規則,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