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齊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00976)公告,就2026年6月1日公布的罷免一名執行董事事項作出補充說明。
公告指出,被罷免的秦先生在罷免後於2026年6月1日向董事會發送電郵,提出四項分歧: 1) 召開的董事會會議用於考慮委任三名新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通知時間不足; 2) 公司未支付其根據服務合約應得的未結清權益,涉嫌違反服務合約及香港法例第57章《僱佣條例》; 3) 罷免決定可能違反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或並不符合全體股東最佳利益; 4) 董事會未充分考慮罷免可能產生的重大法律及財務影響。
2026年6月11日,秦先生再次電郵董事會,重申對會議通知不足及未結清權益的分歧。
隨後,秦先生向公司送達一份日期為2026年6月9日、依據《僱佣條例》第VIA部提出的補救申索,並於2026年7月24日向勞資審裁處就3,066,986.29港元的申索(或作為替代方案,要求裁定需予評估的終止僱佣付款)展開法律程序。
董事會表示,相關指稱「毫無根據及缺乏事實依據」,公司已委聘法律顧問就應對該申索提供意見。除上述事項外,董事會確認並無其他與罷免相關的重大事項需提請股東注意。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伏淘(主席)、儲越江、姚翔、楊維、周書莉 獨立非執行董事:伍文峯、吳堅、蔡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