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地產貸款、城市更新項目貸款、房地產領域信託業務等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決策部署,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滿足房地產合理孖展需求,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會同相關部門改革完善房地產孖展制度,印發了《商品住房開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商業地產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城市更新項目貸款管理辦法(試行)》《信託公司開展房地產領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試行)》。
相關辦法全面落實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各項要求,立足房地產市場形勢和未來發展方向,堅持以項目為中心、主辦銀行制、資金封閉管理,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做好房地產金融服務,實現對房地產開發、建設、銷售、運營等全周期金融支持。《商品住房開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充分借鑑「白名單」機制經驗做法,對不同所有制項目一視同仁,滿足商品住房開發項目合理孖展需求。《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合理調整貸款發放時點、適當優化收入償債比上限要求、延長貸款期限上限,既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又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商業地產貸款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商業地產開發、購買和運營等階段的貸款要求,支持商業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更新項目貸款管理辦法(試行)》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強金融服務城市更新的精準性、適配性和有效性,助力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信託公司開展房地產領域信託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堅持服務實體經濟、風險可控和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原則,通過明確展業規則、強化專業能力建設、加強投資者保護等要求,促進信託公司更好發揮自身特色優勢開展房地產領域信託業務。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好相關辦法,提供與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相適應的金融支持和服務,推動房地產高質量發展。